1、限制减刑是指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有可能会被判处限制减刑。
2、终身监禁就是在监狱服刑直至死亡。
一、不得减刑的八种犯罪是
不得减刑有以下几种情形: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2、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3、对决定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减刑假释。
二、法律上贩毒判死缓会不会限制
法律上贩毒判死缓的,一般不会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三、死缓两年期满后要怎样处理
死缓两年期满后处理:
1、期间无故意犯罪的,减为无期徒刑;
2、若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4、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重新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限制减刑:对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暴力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决定限制减刑;
6、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在死刑缓期执行两年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假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