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标的物的占有权、控制、使用权等授予承租人以换取租金或者其他给付的协议。租赁合同的签订,首先要合同双方就租赁物的有关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形成书面合同,必要时可委托专门人员起草以规避法律风险。然后合同双方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便可成立生效。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租赁押金、用途、租赁物装修改造、期限届满后返还等,否则容易因租赁物期限较长等原因引发争议。出租房必须明确租赁物用途是合法用途,否则,可能会因明知承租人用于非法用途而提供出租,届时可能会涉及容留吸毒、容留卖淫等刑事责任而得不偿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