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