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与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如果有需要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一般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可以代替离婚证使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