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行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向三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影响司法公正的等。犯该罪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一、行贿1万量刑标准
行贿1万元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索贿的钱退给受害者吗
索贿即主动受贿,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对方的困境索取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法律认定行贿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违反政策、规章、制度而得到的利益,如不具备升学条件而升了学(不含具备上学条件正常上学的行为)。学生家长为了获得自己孩子上学的正当权益,被迫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实际上具有被害人性质。这些被索取的财产,应是被索贿人的正当合法财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因此,笔者认为索贿案中索取学生家长的贿款应予以返还。
三、行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少钱?
行贿国家工作人员三万元以上算犯罪,行为人构成行贿罪。但是若是行贿人具有向三人以上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或者是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等情形之一的,行贿一万元以上就构成行贿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