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 离婚 是不得要求退还三金 彩礼 ,但是如果双方 结婚 了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则离婚时彩礼和三金需要退还。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