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刑事案件,上诉的方式是在接到判决书的十日内,自行或者委托法定代理人采用书状或者口头的方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民事诉讼,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三、行政诉讼,上诉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法院判决后上诉程序是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也就是递交民事上述状,之后就是缴纳上诉费用。上诉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裁定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0日内,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裁定上诉期只有7日。这个期限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后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不服判决上诉后是怎样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法官可能会进行撤销原判决依法改判或者是维持原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