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劳务,就是其收入依法应该纳税的劳务。
个人或团体向个人或机构提供劳务,其收入应该依法纳税,就是提供应税劳务。而在家庭内部或其他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场合,个人或集体向其他提供的劳务就不是应税劳务。
所谓应税的“税”,指的是增值税。应税劳务也就是要计缴增值税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改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应该交税的服务,简称应税服务,因为在经济活动中,经济交易除了有形的商品交易,还包括无形的服务交易,这应税劳务,就是指服务交易的经济行为。
所谓劳务是指以劳动形式为别人提供服务的活动。
所谓应税劳务是指应该缴纳有关税收的劳务。所有应缴纳有关税收的以劳动形式为别人提供服务的活动。其所取得的收入为应税劳务收入。
所以,应税劳务的范围很宽,不仅仅是服务。它包括应缴纳增值税的工业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还包括应缴纳营业税的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等劳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