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记录别人不能查到。
一般情况下,医保记录是属于个人隐私范畴的,他人不具备查看的权利。除非被授权或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否则未经本人同意,他人无权查看个人的医保记录。这也是保护个人隐私的一种措施。
在某些情况下,如公共卫生事件或疾病预防控制等情况下,政府或医疗机构可能会需要查看个人医保记录,以保障公共卫生和公共利益的需要,但此时也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和程序,保障个人隐私权利。
医保卡的使用流程一般如下:
1、办理医保卡:持有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的人员,可以到当地社保或医保管理机构办理医保卡。办理时需要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证件和资料,缴纳一定的卡费,然后等待医保卡制作完成;
2、就医前查询医保信息:在就医前,可以通过医保卡查询终端机、医保软件等方式查询自己的医保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医疗保险类型、报销比例、余额等;
3、持卡就医:持卡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出示医保卡,医疗机构会通过医保卡读卡器读取医保卡上的信息,确定该卡是否有效,是否可以使用。就医时需要注意,医保卡只能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范围内使用,否则无法报销;
4、医保结算:就医完成后,医疗机构会将就医费用记入电子结算系统,并通过医保卡读卡器将就医信息上传至医保中心,进行费用结算。医保中心根据医保政策和个人缴费情况,计算出应该报销的费用,并将报销部分的费用打入持卡人的医保账户中。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医保卡使用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使用流程和政策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管理机构或相关部门。另外,持卡人在使用医保卡时,应当遵守医保政策和规定,注意就医选择,避免违规行为和医疗欺诈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