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以退房,但是没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出卖人有过错或者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
一、合同违约责任免除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的情况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违约责任全部免除的;
2、免责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的;
3、受害人对违约行为或违约结果的发生、扩大有过错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卖房过户时房东反悔怎么维权
卖房过户时房东反悔,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维权。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东反悔不履行过户义务属于违约行为,作为买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