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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何退还

2023-10-14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可以直接申请退税处理,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一、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知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道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回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答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因此,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可以合法的获得退税的,但相关情况必须由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并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办理退还个人所得税,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工作人员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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