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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入的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吗

2023-10-01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关于户籍迁入是否可以获得征地补偿的问题首先取决当事人的户口是在征地公告之前拆入还是在公告之后迁入,如果是在征地公告之前迁入的,那么就可以算作当地户口可以获得征地补偿。

一、持离婚证可以开户口迁移证吗

可以。

首先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然后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申请迁入。

户政签发准迁证之后,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广州集体户口市内迁移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人员(不包括限制迁移的学校学生),可办理户口市内迁移:

1、迁入本人(或政府、房管部门、用人单位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的;

2、投靠直系亲属(或监护人、收养人),迁入直系亲属(或政府、房管部门、用人单位供其居住的)房屋产权地址立户的,或迁入直系亲属居民家庭户口的。

3、因住房调整、拆迁(或征地、回迁安置)、离婚等原因,本市没房产和直系亲属投靠的,迁入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公共集体户。

4、单位职工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其工作单位不设集体户的,可迁入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公共集体户。

5、收养本市福利机构集体户儿童申请迁出的(须经迁出地公安机关核准)。

6、本市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投靠本市直系亲属申请迁出的(须经迁出地公安机关核准)。

三、征地补偿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征地补偿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如果双方户口都在一个村子里,被征收、征用的土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征地补偿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有一方户口在被征地的村子里,那么征地补偿费就是个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能取得征地补偿费,当事人因具有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征地补偿费是对当事人因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具有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所以,属于个人财产,而不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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