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若为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算夫妻共同财产。若为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父亲赠予女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吗
父亲赠予女儿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有。如果是女方父母赠与给女方个人的房产,并且明确指定该房产只归女方所有的,则应认定为是女方一方的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没有明确指定赠与的房子只归女方所有,或者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婚后获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房产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如何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夫妻在婚内用夫妻共同所有的资金购置的房产;
2、一方继承、受赠的房产,但是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明确表示只归一方的除外;
3、一方婚前购置但是登记于双方名下的房产等;
4、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但是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父母黄金首饰是不是算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亲戚送的金银首饰原则上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的金银首饰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在结婚登记之前赠送的,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