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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应当立案吗

2023-09-3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工伤索赔应当立案。

1、首先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不能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单位不申请的,职工必须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

3、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等级鉴定,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等内固定设备,需要拆除后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期限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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