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不能重复参保。已重复参保人员只能以其中一种保险办理相关手续。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城镇医保报销比例高,建议只保留城镇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由原来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而来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实行交一年享受一年的政策,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退休后仍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才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在缴费方式上,按年度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比职工医疗保险低,每年几百元钱,政府每年要给予一定的补助,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全部计入医疗统筹基金,没有个人账户,报销比例比较低,一般报销比例在50%左右,如果加上二次报销,总体报销比例可以达到75%左右。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采用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费,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计入医疗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就是每月返还到社保卡上的钱,这个钱可以用来到药店买药,到医院门诊看病等。职工医保缴费比较高,报销比例也比较高,一般能达到70%以上,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缴费年限,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而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法律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尚未完全整合统一的地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于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过渡。制度统一过程中,要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确保参保率不低于现有水平,参保连续稳定,做到应保尽保;完善新生儿、儿童、学生以及农民工等人群参保登记及缴费办法,避免重复参保;已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妥善处理特殊问题、特殊政策,做好制度统一前后政策衔接,稳定待遇预期,防止泛福利化倾向。 各地要聚焦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发展不协调不充分问题,结合医疗保障相关职能整合,在确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基础上,统一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确保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建立,实现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基金更可持续、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高效的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