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经常会碰到让劳动者恼火的事情:经过劳动仲裁,有了仲裁的裁定,规定应当在多少日内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裁定或判决的结果。然而在裁定生效后(劳动仲裁裁定送达后15天内,当事人不向法院提出起诉,劳动仲裁裁定即生效)单位却拒不履行,劳动者该如何维护和兑现仲裁裁定和法院判决赋予您的权利呢?那就是司法中的另一个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执行结束。因此,律师建议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以利于执行。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将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一、赢了官司仍拿不到钱怎么办
赢了官司仍拿不到钱,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立案: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本人或律师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
2、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3、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4、执行立案,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
5、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6、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被执行人是单位职工,有工资正常发放,但又一次性不能完全履行,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扣留提取的办法,由执行员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下发给被执行人单位,找单位劳资部门或者财务科办理相关协助手续,每月留部分生活费(一般超过最低生活保障金),然后逐月扣除。当事人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出请求时可以提前支取一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