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他人签合同的办法:
1、如果被冒充人未追认该冒充行为的,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由冒充人承担;
2、如果被冒充人在合理期限追认该行为的,合同生效;
3、如果认定为表见代理的,该合同对被冒充人生效,被冒充人可以据此向冒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