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自己经商办企业的。一旦被发现经商办企业,或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就构成了违纪处理,需要追缴没收违纪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六条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