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座面包车新车上牌后六年内每两年一审,需要上线验车,不享受免除政策。
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第11条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适用免检制度,但是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的车辆除外。
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述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照规定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仍按照规定每年检验2次。
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