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申请条件:
(1)、55周岁以下,个人及家庭净资产至少80万澳币;
(2)、过去四财年间有两财年实现50万澳币以上年营业额:
(3)、过去四财年间有两财年,夫妻名下持股比例超过30%(上市公司10%);
(4)、EOI打分不低于65分。
2、转永居要求:
(1)、主申请人持四年临时签证期间满足两年创业要求;
(2)、申请前两个财年主申请人持股澳洲公司不低于30%(上市公司10%);
(3)、申请前一个财年,澳洲公司年营业额至少30万澳币。若之中有持股不足51%。则年营业额至少40万澳币;
(4)、 以下三个条件中需满足两个:
A、夫妻名下个人及家庭净资产60万澳币;
B、公司净资产20万澳币;
C、雇佣两名当地全职员工;
(5)、 创业2年期间主申请人累计住满1年。
3、入籍条件:
(1)、临时签证满4年以上,永居签证满1年以上;
(2)、申请前4年离开澳大利亚不得超过1年,最后一年不超过90天;
(3)、通过澳洲入籍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六条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