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的钱要不回来有以下办法:
1、工资被拖欠可以自己或委托律师与单位自行协商、交涉,协商无果时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2、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通过执法监察人员帮助协调解决;
3、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4、如果请不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
工地工资拿不到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工地上拿不到钱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来请求帮助,希望有关的部门可以从中进行调解。多次之外的话,也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到当地的法院来立案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