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本在前夫家办结婚证怎么处理
首先得离婚,如果已经离婚,但在前夫家,想再婚,可以下步骤去办理手续:
1、首先将离婚证或者是生效的判决书,拿到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自己户口中的婚姻状态(由“已婚”改为“离异”)。
2、将和前夫户口本中的户主的关系变更为非亲属关系,并且申请单独办理一个有户主和自己的新户口本。
3、之后带上新的户口本和去可以了。对话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育应予鼓励。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九条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离婚了户口在前夫家分户需要哪些手续
虽然农村分户越来越严格,但是符合条件的农民还是可以分户的,只是可能手续会稍微繁琐一些,审核的比较严格一些,以下几种情况还是可以分户的:1)家中子女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和生活能力,且经常独自生活居住,经济独立;2)家中子女为非独生子女,子女已经成家立业,且常年独立居住生活的,可以分户;3)夫妻已经离婚,一方需要重新分户申请宅基地的,可以分户。以下5种农民就无法再分户:1)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2)18周岁以下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3)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或者稳定的经济来源的;4)已经被划分为拆迁区的农民,暂时是无法分户的;5)夫妻“假离婚”为骗取宅基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