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主要有:
1、违反代持股协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隐名股东擅自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的,应当向实际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
股东出资不到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隐名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权利有:
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隐名股东在享受了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