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拒不出庭参加诉讼,法院会延期开庭一次,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被告不愿出庭,可书面陈述意见并依法缺席判决。但对离婚案件的被告,必须到庭,因为有抚育义务且案情需查清。若被告拒不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后,可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法律分析
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法院一般会按原告撤诉处理。如果法院通知到了被告,但被告不出庭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延期开庭一次。但是也会分具体情况:如果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同时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如果本人既不愿出庭,又不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缺席庭审的后果及处理方式
当离婚诉讼中的一方当事人缺席庭审时,会产生一系列后果及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首先,缺席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在庭审中获得有利的判决,因为缺席方无法及时提供自己的证据和辩护意见。其次,法院可能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庭审或者进行非正式的庭外调解。如果缺席方有合理的理由,如疾病或不可抗力因素,法院可能会考虑重新安排庭审。然而,如果缺席是无正当理由的,法院可能会以缺席方不配合庭审的态度对其做出不利的判决,如判决对方获得离婚或财产分割的请求。因此,当事人应该尽量确保出席庭审,如无法出席,应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或提供合理的解释,并与律师密切合作,以免因缺席而损失自己的权益。
结语
当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缺席庭审,可能面临有利判决和不利后果。法院可延期庭审或进行庭外调解。无正当理由的缺席可能导致不利判决,如离婚或财产分割。当事人应尽量出庭,如无法出席,应提前申请延期并与律师合作,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