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缺席可以判决。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情形,可以适用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一般判决的结果与效力并无区别。也就是说,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即使一方不出席,法院也会判决离婚。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依法确为感情破裂者;2、一方提出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度提出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