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