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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高级法院强制执行?

2024-01-19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一、怎样申请高级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1. 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 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 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 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三、强制执行方法有哪些?

1.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 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 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 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 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 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 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 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怎样申请高级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一方不履行自己义务,另一方是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前提一定要存在有效的法律文书,同时还需要按法规定的程序来,这样才能获得法院受理,维护到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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