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补充鉴定1、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的2、发现新的有鉴定意义的证物的3、对鉴定证物有新的鉴定要求的4、鉴定意见不完整,委托事项无法确定的5、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补充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