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原则包括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要求公司设立时在章程中明确资本总额,并认足或募足,中国公司法已有修改。资本维持原则要求公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包括不得退股、抽回股本、低价发行股票等。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公司资本总额一经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包括编制财产清单、股东决议、债权人通知等。中国公司法对资本减少有严格限制,包括最低限额和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公司资本原则
1、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的公司资本总额,并由发起人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很少有国家严守此项原则。如前所述,中国原来的公司法实行的是严格的资本确定制度,即要求公司资本于公司成立之时全部募足并全部缴足,并要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但新修订的公司法已经对此做了修改。
2、资本维持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中国公司法贯彻了资本维持原则的要义,规定了若干强制性规范以确保公司拥有充足的财产。主要有: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或股东不得退股,不得抽回股本;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股票面值;公司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可视为资本储备,主要用途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经营规模而增加资本;亏损或无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不能收购自己的股份,也不得接受该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等。
3、资本不变原则
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一旦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动。实际上资本不变原则是资本维持原则的必然要求。中国公司法主要对公司资本的减少作出严格限制。这些规定有: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于减资决议后的法定期间内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并且公告;债权人有权在法定期间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的数额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结语
公司资本原则包括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在中国,公司法对这些原则进行了规定和限制。资本确定原则要求公司设立时确定资本总额,并由发起人认足或募足。资本维持原则要求公司在存续过程中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并规定了一系列强制性规范。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公司资本总额一旦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动。这些原则的遵守和执行对于公司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十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