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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突发心梗,住院后单位不要了怎么办

2023-11-2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局进行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上班时突发脑梗公司要不要负责

上班时突发脑梗,如果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的,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单位未投保的,由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突发疾病”包括突然产生疾病和原有疾病突然发作。故死亡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

上班心梗没死算工伤吗

一般情况下,上班期间发生心梗并抢救成功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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