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内,公安机关不管原告或被害人提不提要求都会通缉。但过了二十年,公安机关击会放弃通缉,但前提是原告或被害人此时保持沉默,如果原告或被害人仍坚持要通缉,公安机还会继续的。法律有规章,自发出通缉令之日起,二十年,仍未归案的,可以销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举措,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