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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2024-02-19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提起民事诉讼。因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是一种行政行为,因此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不过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申请复核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该怎么办

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法院有权利在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前提下,根据自由裁量权,适当判决责任方在原有责任基础上增加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交通事故超过行政复议期限怎么办

当事人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可以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的有关批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此,当事人可以选择复核加以救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至7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有权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起书面复核申请,但同一事故仅可提起一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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