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他人吸毒罪的主旨是对犯罪行为从重处罚,保护社会治安和他人身体健康。构成特征包括侵犯社会治安和他人身体健康的客体,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毒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情节严重或同时具备特定情形时,将予以从重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过失不构成此罪。
法律分析
一、强迫他人吸毒罪怎么量刑我国刑法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从重处罚:(1)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2)国家工作人员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3)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强迫他人吸毒。
二、强迫他人吸毒罪有以下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强迫他人吸毒,往往使人染上毒瘾,成为吸毒者,而吸毒成瘾严重损害身心健康,使吸毒者身体虚弱、智能减退、人格扭曲。同时,吸毒会诱发盗窃、抢劫、赌博、卖淫等其他犯罪活动,因此,对强迫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予以惩处是十分必要的。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违背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排除被害人的抵抗,迫使其违背自己的意志吸食、注射毒品。所谓“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抗拒而吸食、注射毒品。所谓“其他强制方法”是指除了暴力或胁迫方法以外,以暴力、胁迫方法相当的,如酒醉、麻醉药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不知抗拒而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行为。强迫他人吸毒的手段多种多样,但无论采取什么手段,客观上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就构成本罪。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我国刑法上,对于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情节严重者会予以从重处罚。而从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看,要是在强迫他人吸毒的同时,具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话,那也是会对行为人从重作出处罚的。另外,有一点也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那就是此罪属于故意犯罪,若过失的情况下对他人实施了强迫吸毒的行为,则就不成立此罪。
结语
强迫他人吸毒罪是严重侵犯社会治安和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将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处罚。特别是对于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和曾经因毒品犯罪被判刑的人强迫他人吸毒的情况,将会被从重处罚。该罪的构成特征包括侵犯社会治安和他人身体健康,行为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上需具备故意。需要注意的是,过失不构成此罪。因此,对于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法律将予以严厉打击和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 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者明知运动员参加上述竞赛而向其提供兴奋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三十二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逃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立即通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脱逃人员。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脱逃期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