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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房租扣除在哪里

2024-03-07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法 规定的专项扣除中关于住房租金中明确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担人扣除,如果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关于 住房贷款 利息的一些问题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 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时如何扣除住房公积金一、退休人员取得原单位发放的过节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的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而单位在给退休人员发放过节费时应按上述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另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文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三、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何扣除住房公积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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