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债务。投资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一、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经营规模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属于一个小公司;个体工商户可以没有企业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分支机构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根据规定是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
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个体工商户在是否建立会计制度上存在许多争议,如税务部门不作硬性要求,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
适用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按照《民法》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设立。
承担责任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是什么
1、投资主体方面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自然人只限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企业财产方面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3、责任承担方面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主体资格方面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没有自己的法律人格,其民事或商事活动都是以独资企业主的个人人格或主体身份进行的。
三、个人独资企业有哪些特点?
在我国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有:
1、投资主体的特点,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2、责任承担的特点,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主体资格的特点,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4、其他特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