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被害人会上诉吗?
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会上诉,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不会上诉,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会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会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二、刑事诉讼被害人有哪些权利?
1、控告犯罪行为;
2、依法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回避;
3、参加诉讼;
4、委托诉讼代理人;
5、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案件而不执行立案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
6、对于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有权向司法人员,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起诉;
7、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虽然刑事诉讼被害人会上诉,但这种情况只限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是有区别的,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会上诉,受害人对判决结果有争议的,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收到被害人抗诉请求以后的5天之内会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