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我国对于牙科这方面,有很严格的报销规定,如果是治疗性质的牙科治疗,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已经纳入医保范围内的主要是补牙、拔牙以及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比较高额的镶牙费用主要是材料费用,比如烤瓷牙、种植牙,这些费用通常是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属于特需服务费,所以不能进行医保报销。
法律依据: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以下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