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保证金如果未来不被用于赔偿,可以在不同案件中共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保释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被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财产不得转让或者变更担保性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责令其改变取保候审措施:(一)逃匿的;(二)被告人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定变更,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三)被告人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定变更,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在不同案件中共用,但必须经过担保人同意,且未来不被用于赔偿。同时,在审理期间有特殊情形出现时,可能需要改变取保候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