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分赃数额说。这一观点主张各共同犯罪人只对自己实际分得赃物的数额承担刑事责任。
二、分担数额说。此说主张各共同贪污犯罪成员应对本人“应当分担”的数额负责。
三、 犯罪总额说。这一观点主张以共同犯罪的财物总额作为确定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标准。
【法律依据】:
《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分别处罚。对贪污集团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贪污的总额处罚;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处罚。
《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对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贪污案件,特别是内外勾结的贪污案件,对主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贪污犯罪集团危害尤为严重,对贪污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按照集团贪污的总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