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药买多了不能退的,只能自己慢慢留着吃,或者卖给同样需要这类药品的人,不过愿意买的人很少罢了。
有规定药品售出后非质量问题不退换,因为药品出售后,即使没有打开,但是自己不能证明买药到退药这段时间的保存是合理有效的,即证明不了药品质量是合格的,所以药店不会接受退换。药店卖的药,只要是走正规渠道的,从生产出厂到门店销售出去之间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法律规定储存运输条件,而且都要做记录的,例如药店每天要登记温湿度,设备运行情况等等......这些都是证明药品在药店是按规定储存的,即证明药品质量。为了保证药品质量,一般药品售出后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相关法律都有规定的。
法律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 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价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和损害用药者利益的价格欺诈行为。
第五十六条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
第五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的价格清单;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还应当按照规定的办法如实公布其常用药品的价格,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五十八条 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帐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