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督和提出罢免建议,向股东会会议提案等职权。公司经营异常时进行调查,还有其他职权。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如下: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当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八)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进行调查;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