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金。除现金外,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担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总投标价格的2%,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8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过30天。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和数额,连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担保金。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驳回投标文件,并废弃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收取是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正常有序,以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潜在投标手段,对供应商有一定的约束力,但绝对不是主要约束力,对中标后毁约或投标过程中的不良行为的处罚,其实有更严厉的制裁手段,如18号令所规定的“列入黑名单,取消1~3年的政府采购参与权”,这是投标保证金所不具有的制约力度。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如果没有对采购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条款进行响应,必将导致投标无效。
拓展资料:如果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无法完成评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则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