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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辞退后可要求哪些赔偿?

2023-11-1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需支付25%的经济补金。如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解除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并加付赔偿金。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基数为月工资。月工资包括各项收入,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标准计算。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1)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基数:劳动者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并设定了劳动者月工资的下限,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金。对于用人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同时,如果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支付差额部分,并按一定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关于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根据基数乘以年限计算,基数为劳动者的月工资,月工资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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