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抵押权成立的条件和生效时间有何区别?

抵押权成立的条件和生效时间有何区别?

2023-11-1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抵押权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在于,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时设立。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和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抵押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设立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下有权优先受偿。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分析

抵押权成立与抵押权生效的具体区别是:

1、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时设立;

2、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抵押权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具体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拓展延伸

抵押权的设立与生效时间: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

抵押权的设立与生效时间是指在法律上确立抵押权的条件和抵押权生效的时间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的设立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债务的存在,即抵押权的设立必须与一定的债务关系相联系;二是合法的抵押物,即抵押权必须以具体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三是合法的设立行为,即抵押权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而抵押权生效的时间一般是在设立抵押权的合同签订并符合法定要求后,当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抵押权。抵押权的设立与生效时间是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重要法律机制。根据不同情况和具体法律规定,抵押权的设立与生效时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和适用范围。

结语

抵押权的设立与生效时间是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机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和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时设立。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具备债务存在、合法抵押物和合法设立行为等条件。而抵押权生效的时间通常是在合同签订并符合法定要求后,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因此,了解抵押权的设立与生效时间对于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