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定罪需要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则不能定罪处罚;但如果没有被告人供述,其他证据确实充分,则可以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盗窃罪需要下列证据才能定罪: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但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处罚;但没有被告人供述,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定罪处罚。
拓展延伸
盗窃罪定罪的关键证据有哪些?
盗窃罪定罪的关键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物品失窃的事实是关键证据之一。需要提供被盗物品的详细描述、价值以及失窃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其次,目击证人的证言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他们可以提供对盗窃行为的直接观察和描述。此外,视频监控录像、照片或其他形式的物证也可以作为证据,能够提供对盗窃行为的直接证明。还有,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的证词也是定罪的关键证据,他们的陈述能够提供对盗窃行为的认可或证实。最后,专业鉴定人的鉴定报告,如指纹、DNA、足迹等物证鉴定结果,也可以作为定罪的重要依据。综上所述,以上这些证据都是在盗窃罪定罪过程中需要考虑和收集的关键证据。
结语
盗窃罪定罪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被告人的供述是至关重要的,但若只有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则不能定罪处罚;而没有被告人供述,其他确实、充分的证据可以作为定罪的依据。因此,在盗窃罪定罪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和收集各种关键证据,以确保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