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是批准慢性病享受了政策,在定点医院拿药,首先自己拿够500元钱的药费,超过500的就按照比例报销。但有些慢性病实行封顶制度到达一定数额就不报销了,每个地方的保险政策也不同和政府财政有关。具体需要咨询医疗保险处。慢病在医保中叫做门诊特殊病种。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流程:在工作日携带申请材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的窗口办理,或者是派驻公立医院的医保服务站进行办理。特殊门诊的报销比例是这样的;不同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会设立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在起付线以内的费用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超出的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慢性病报销流程:一、由患者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正式的申请表。二、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社保中心,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专家委员会对慢性病的鉴定一个季度举办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承担。
三、患者在指定的医院门诊部看病购药。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予以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同时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清单连带处方、发票、慢性病证历、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一并存档。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慢性病报销时,每人最多可以申报三种慢性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