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
1、不同概念: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担保人作出担保或设定的担保。担保人因清偿债务而遭受损失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应当向担保人作出赔偿。担保是指法律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以确保特定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制度;
2、方式不同:反担保只有三种担保方式:担保、抵押和质押;担保有五种方式,即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和存款;
3、对象不同: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即债务人对债权人债务的履行和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
4、当事人不同: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担保人,虽然债务人与债权人有主合同关系,与担保人有委托合同关系,也受担保合同的影响,但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