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一、第三人提供担保是什么意思?
第三人提供担保是用来担保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的一种担保方式,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委托担保合同是什么合同
委托担保合同是债务人委托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作为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所签订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合同是主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委托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委托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作为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的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签订的合同,以确保其追偿权的实现。
三、借款之人去世了担保之人要赔偿吗?
借款之人去世了担保之人要承担担保责任,没有过错的,不需要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