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在初次领证起有效期时间为6年。6年有效期满后需要驾驶人到车管所申请换领新的驾驶证,如果在6年内每个记分周期驾驶人驾驶证扣分都未满12分,则换证时可以换领10年有效期驾驶证;如果驾驶人驾驶证是10年有效期的,在每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扣分未满12分的,可以换领长期有效的驾驶证。
驾驶证到期后不能再开车上路,驾驶证到期一年后驾驶人还可以直接到车辆管理所参加驾驶证到期换证业务,但超过一年未满三年的,是驾驶证注销可恢复状态,驾驶人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即可办理拿回驾驶证。
与摩托车驾驶证相关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