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或变更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请病假不会延长试用期,但公司可以考虑员工健康状况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及时解除劳动合同以避免用工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一定期限,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双方双向选择的考核期限,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分析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此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经对试用期做出了约定,就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延长或者变更试用期。
员工试用期内请病假会影响到公司对员工进行用工上的考核,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延长试用期。即使与员工之间协商达成一致,仍然违反法律规定的只能约定一次的规定。对此,一种办法是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尽量按照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予以约定,同时在试用期内提前转正,这个问题是不会有任何风险的。如果出现这种试用期内休假,包括病假、丧假、婚假等,都可以不给于提前转正,而实现公司所为的延长试用期的作用。
当然,公司也可以考虑员工在试用期内请病假时间较长的话,该员工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建议在试用期内及时解除劳动合同。避免将来的用工风险。
试用期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1,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对试用期做出了约定,不能以任何理由延长或变更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请病假可能会影响公司对员工的考核,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延长试用期。在劳动合同签订时,最好按照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约定,并在试用期内提前转正,这样可以避免风险。如果员工试用期内请病假时间较长,公司可考虑员工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如不符合,建议及时解除劳动合同,以避免未来的用工风险。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的期限,是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